自2016年底上海市开展50年历史建筑大调查以来,各区都有一定数量的旧改地块,在已完成居民动迁工作后,因为区域内存在一定量的历史里弄住宅建筑需要保留保护,致使这些旧改地块的建设方案无法按原控规建设指标落实。
自2016年底上海市开展50年历史建筑大调查以来,各区都有一定数量的旧改地块,在已完成居民动迁工作后,因为区域内存在一定量的历史里弄住宅建筑需要保留保护,致使这些旧改地块的建设方案无法按原控规建设指标落实。
从来没有这么多的现存历史里弄住宅建筑,以这种残恒废墟搬的形象,这么久地呈现在我们这座城市中,资金成本的压力,社会普遍的关切,这就是我们面临的沉重压力。从来没有这么多的现存历史里弄住宅建筑,以这种“人走房留”的状态,掌握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者手中,这就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机遇。我们怎么做才能既保护这些现状历史里弄住宅建筑,又实现社会文化、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多赢,并以成功的实践案例,推动本市从根本上形成“留、改、拆、建”新的旧改市场化模式,这就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是时候,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我们上海规划的方向了。我们应该特别重新审视我们城市中哪些与别的其他城市完全不一样的特征:上海现存历史里弄住宅建筑群绵密的肌理、建筑的艺术、人文的底蕴、人性化的生活。上海的过去,是水城,乡村、街道、城市公共空间和历史里弄住宅建筑的海洋,这些历史里弄住宅就是上海历史的根。上海的现在,是现存历史里弄住宅群形成的城市洼地和城市天际线上无数高层建筑组成的交响,这些历史里弄住宅虽大多被过度使用,但仍是上海历史和生活满满的记忆载体。无法想象,上海的未来,没有了这些历史里弄住宅建筑群,上海还能成为一座伟大的城市。

上海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住宅建筑还能用吗?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是能用的。它们曾经是住宅,它们具有着高密度、用地经济、生活方便、私密性强、邻里交往亲近等优点。没有理由,它们曾经能用,而今天却不能用了。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大多不了解这些历史里弄住宅的历史,大多不知道这种居住形式,是上海1870年第一家专业性房产公司英商德和洋行即开始采用,后历经80年左右的开发商、设计者、广大群众不断优化改良而形成的居住形式。他们低层巷弄,有良好的社会性。他们前院后住,有良好的私密性。他们南居北辅,有良好的生活功能。他们通风采光,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他们巧工巧思,有极佳的艺术性。杜绝了“七十二家房客”的过度使用,乱搭乱盖的乱象,这些历史里弄住宅完全能很好地承担起起居住的用途。
关于平面尺寸。
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平均单元开间约为3.6-4.0m,平均单元进深约为9-12m,层数一般是二层或三层。单开间二层单元面积约为64.8-96㎡,有南向面宽2间;单开间三层单元面积约为97-144㎡,有南向面宽3间;双开间二层单元面积约为129.6-193㎡,南向面宽为4间;双开间三层单元面积为194-288㎡,南向面宽为6间。这些面积指标,100%的套内利用率和南向面宽间数均大大好于一般新建住宅。这样的平面条件,同时也使房型的进一步优化成为可能。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以两层高的里弄为例,其南北向间距一般大于0.7H,以建筑高度6m计,建筑南北间距至少为4.2m,以3m层高计算,前后排建筑二层平面之间的日照间距为4.2:3=1.4,满足现行日照规范的要求。三层高的里弄,其南北向间距一般大于1H,以建筑高度9m计,建筑南北建筑至少为9m,以3m层高计算,前后排建筑二层平面以上之间的日照建筑为9:6=1.5,大大优于现行日照规范要求。可以说,这些历史里弄住宅的日照优于一般新建住宅。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大部分为立帖式木结构,或是西式砖木结构,多年使用过度、潮湿虫蛀都使这些建筑面临很大的结构安全。除文物建筑或三类以上保护要求优秀历史建筑,在修缮中要保持原有结构形式外,其余历史里弄均可以采用外立面保护保留,“热水瓶换胆”的结构重置的方法,将原结构更新为砖混或砼框架结构,使之满足现行结构规范和抗震要求。结构重置还能解决房屋防潮防水问题和加装电梯问题。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完全可以采用重做砼防潮层和首层地面砼防水内胆来解决地面和墙体防潮问题。替换屋顶结构形式和防水材料也将彻底解决屋面防水问题。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采用了内部结构重置的改造措施后,大部分建筑的耐火等级可以由四级耐火等级升级为二级耐火等级,显著提升消防安全性能。同时还可采取总体消防机电的更新措施,确保这些历史里弄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这些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在采取了防潮层更新及内部结构重置后完全具备机电更新的条件,可以实现最舒适的居住体验。若上述旧改地块内“人走房留”的历史里弄建筑,杜绝了过度使用,“七十二家房客”使用的状况,恢复其合理的房型格局,户数的大幅减少将大大地降低其供排水、供电、通讯等对总体配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