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规划管理“建筑师负责制”课题座谈会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大楼召开,浦东新区规土局、宝山区规土局、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建筑学会、许可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2019年1月30日,规划管理“建筑师负责制”课题座谈会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大楼召开,浦东新区规土局、宝山区规土局、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建筑学会、许可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2017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15年启动首个试点——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这一行业重要变革,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发展方向正逐步变得清晰。
2018年7月11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深圳市同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和建筑师负责制再次成为行业讨论的热点。
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围绕“建筑师负责制”做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建筑师要对政府的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建筑师提出要求,汇总申请,要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来保障;二是应组织个人或是专业的机构,从技术角度规范市场,要对建筑师进行培训和监管,使其具备监理、审价等专业知识,建立起建筑师负责制体系。三是允许创新有突破,但政府也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