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学会2009年工作报告
上海市建筑学会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的指导下,学会理事会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各团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踏踏实实谋发展,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在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开展科技学术交流、促进上海建设行业科学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理事会换届选举和机构调整
上海市建筑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负责人于2005年3月18日由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学会工作的需要,经市科协批准,理事会先后增补了若干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聘任了副秘书长,并于2007年7月组建了学会中共党的工作小组。
四年来,学会第十届理事会按照民政部、中国科协、中国建筑学会、上海市科协“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会员主体地位、创新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各类服务活动、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等创新发展试点要求,加强了组织管理及为广大会员、团体会员和社会的服务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经过认真的筹备工作,从学会会员中推选出会员代表213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了学会理事候选人68人。筹备工作向上海市科协主管部门申报获准后,2009年5月22日,上海市建筑学会在科学会堂召开了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按照学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审议、通过了第十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报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学会章程的说明、上海市建筑学会章程、第十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68人组成的第十一届理事会。在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选出21位常务理事和7位负责人。经上海市科协批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由吴之光担任学会理事长,由曹嘉明担任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由伍江、丁洁民、俞斯佳、黄岗、卞家骏担任学会副理事长,由曹嘉明兼任学会秘书长。理事会聘任黄磊、张洛先、叶松青、姚年庆为副秘书长。
09年10月,学会中共党的工作小组换届,理事会7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组长吴之光,副组长曹嘉明。
第10届理事会理事49人中有14人不连任,更换率为28.57%。第11届68位理事中55岁以下51人,占总数的75%;45岁以下20人,占总数的29.4%。理事会组成人员均为上海城市建设领域各专业的资深专家和热心学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增添了新鲜血液,壮大了学会的力量。
在学会原有的建筑规划、建筑结构、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暖通、建筑给排水、建筑动力、市政交通、建筑经济、室内外环境设计、绿色建材和节能、历史建筑保护、村镇建设、情报信息、生态建设等十五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科普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上海市科协批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撤销了建筑规划专业委员会,新设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市政交通三个专业委员会和学术、咨询、组织三个工作委员会,启动了商业地产、养老建筑两个研究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积极构建联络员网络强化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通道,在杨浦区科委的支持下组建了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机构,力求更好地组织开展城乡建设各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活动。
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已发展团体会员单位17个,个人会员452人。参照中国建筑学会的要求,学会将发展学生会员和准会员,推动对青年人才的联系、培养工作。学会领导已专程访问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的有关院系,介绍学会的发展情况,交流上海重大工程的建设信息,受到各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2009年10月,上海市建筑学会获得市科协授予的“三星级学会”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