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同时也为丰富建筑设计系统广大建筑师的业余生活,给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己能力的平台。学会决定于2009年11月份举办学会“建筑杯”乒乓球团体友谊赛,本次比赛本着“以球会友、用心交流”的宗旨,以达到增进友谊、交流经验、提高技术、锻炼身体、促进和谐的目的。
本次比赛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会会员单位及本市建筑设计系统院校的科技工作者。
二、比赛时间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九时开始预计活动全天。为保证当天比赛的连续性,参赛队员及工作人员的午餐由学会统一安排用餐。
三、比赛地点:(待定)
四、比赛细则:
1、本次比赛为团体对抗赛,每一团体组由3人(其中男队员2人,女队员1人)组成,每个单位最多可报名参赛团组不超过5组。
2、本次比赛由各院派出一个代表队,代表队由1个或5个以内的团体组组成。
3、本次比赛采用循环淘汰赛的形式,采取11分制5局3胜的比赛形式。
4、本次比赛的裁判由学会聘请的裁判人员组成。
五、比赛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全部费用由上海市建筑学会承担。
2、各院参赛报名回执表于2009年11月6日前传真至上海市建筑学会,联系人:徐巍、吕佳洋,电话:62716650,传真:62716656。
3、学会于2009年11月10日前函告各院终审参赛团组数及有关事项。
4、运动员需在比赛前提前15分钟到场。
5、请运动员注意听负责人对比赛台号的安排,并提前在比赛球桌旁等候。
6、若裁判在点名三次无人应答,将视为弃权处理。
7、分数以当局裁判或总裁判的判定为准。
8、比赛如因故未能按时正常进行,则另行通知比赛时间。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学会“建筑杯”团体友谊赛冠、亚、季军奖杯各一座,由本次比赛的1、2、3名团体组分别获得,以资鼓励。
根据系统内广大乒乓球爱好者的要求,学会已组建成立乒乓球俱乐部,以吸引更多的科技工作者投入到乒乓球运动中来。以此为基础,学会将组建一支本市建筑设计界乒乓球代表队,参加上海市业余级乒乓球的各项比赛。学会寄望于通过本次比赛活动,能发掘和选拔一批系统内的优秀乒乓球选手,为学会乒乓球俱乐部、为本市建筑设计界乒乓球代表队的组建打下基础。
为此,学会希望广大会员,系统内广大乒乓球爱好者,积极报名参赛,也希望系统内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和支持。
上海市建筑学会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