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评选办公室对申报上海市建筑学会第八届建筑创作奖的项目认真组织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届建筑创作奖评选共有88个单位申报了788个项目,依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为原始创作作品,并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经资格预审共有769个项目合格,其中城乡规划104 项、公共建筑406项、居住建筑80项、历史建筑保护及再利用25项、市政交通34项、室内装饰55项、园林景观65项。预审项目经上海市建筑学会网站公示,未收到异议。
二、本届建筑创作奖评选办公室组织两次高规格的专
家评审,并经学会评选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分别为:
2019年6月26日的“上海市建筑学会第八届建筑创作奖提名委员会评审会议”和2019年7月2日的“上海市建筑学会第八届建筑创作奖评审委员会会议”。
本届创作奖提名推荐项目数量占总申报项目数量的40~50%。其中,优秀奖约占8~9%,佳作奖约占20%。为推动鼓励建筑创作设计,本届评审设立“提名奖”,比例约占20~30%。本届创作奖专家评委表现出了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负责的工作态度,从创新性、导向性、先进性等方面对所有参评项目进行了仔细、认真的分析、讨论、协商、评审,充分交流了意见,严格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本届创作奖获奖项目。
上海市建筑学会第八届建筑创作奖获奖项目共计339项,其中优秀奖73项、佳作奖135项,提名奖131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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